关于修改《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(试行)》的决定
校内各单位:
根据工程索引(The Engineering Index,简称EI)数据库目前已不再区分核心、非核心部分收录期刊的情况,经2011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对《北京交通大学论文分类办法(试行)》(校科发[2010]33号)中第二章第三条An类论文(工学、理学)有关内容进行修订,具体如下:
取消文件中“工程索引(The Engineering Index,简称EI)数据库核心部分收录的期刊为An5区期刊”内容;将文件中“在以上分区中所对应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别称为An1类、An2类、An3类、An4类和An5类论文”修订为“在以上分区中所对应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分别称为An1类、An2类、An3类、An4类文,被EI工程索引 (The Engineering Index,简称EI)收录的期刊论文为An5类论文”。
本修改决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
共印90份